煽動 Archives - 棱角媒體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tag/煽動/ POINTS MEDIA Tue, 28 May 2024 09:32:49 +0000 zh-HK hourly 1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wp-content/uploads/2023/01/cropped-signal-2023-01-17-001847_002-32x32.png 煽動 Archives - 棱角媒體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tag/煽動/ 32 32 23條首案|國安處拘5女1男涉嫌煽動 據悉鄒幸彤還押期間拘捕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23%e6%a2%9d%e9%a6%96%e6%a1%88%ef%bd%9c%e5%9c%8b%e5%ae%89%e8%99%95%e6%8b%985%e5%a5%b31%e7%94%b7%e6%b6%89%e5%ab%8c%e7%85%bd%e5%8b%95-%e6%93%9a%e6%82%89%e9%84%92%e5%b9%b8%e5%bd%a4%e9%82%84%e6%8a%bc/ Tue, 28 May 2024 09:32:49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31278 23條實施後,國安處公布首宗拘捕行動 國安處拘捕5女1男涉嫌煽動 據悉被捕人士包括鄒幸彤及FB專頁「小彤群抽會」管理員 「小彤群抽會」由4月30日開始,每日發布鄒幸彤與「六四」相關帖文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周二(5月28日)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5名女子及1名男子(共6人),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據了解,被捕人士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關注鄒狀況的社交專頁「小彤群抽會」管理員。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 5 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政府新聞稿指,1名正在還押女子,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由今年 4 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今年是「六四事件」35周年,《棱角》翻查資料,「小彤群抽會」專頁在4月30日開始,每日發布鄒幸彤與「六四」相關帖文;截至周一(5月27日)已經發布到第28日。 煽動意圖最高監禁7年 今次是23條今年3月實施後,警方國安處公布的首宗拘捕行動。港府今年3月將煽動意圖納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並將最高刑罰上調至監禁7年。在23條生效前,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由《刑事罪行條例》規管,初犯者最高刑罰監禁2年。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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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條實施後,國安處公布首宗拘捕行動
  • 國安處拘捕51男涉嫌煽動
  • 據悉被捕人士包括鄒幸彤及FB專頁「小彤群抽會」管理員
  • 「小彤群抽會」由430日開始,每日發布鄒幸彤與「六四」相關帖文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周二(5月28日)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5名女子及1名男子(共6人),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據了解,被捕人士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關注鄒狀況的社交專頁「小彤群抽會」管理員。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 5 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政府新聞稿指,1名正在還押女子,透過另外5名被捕人,由今年 4 月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挑起市民對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憎恨,及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今年是「六四事件」35周年,《棱角》翻查資料,「小彤群抽會」專頁在4月30日開始,每日發布鄒幸彤與「六四」相關帖文;截至周一(5月27日)已經發布到第28日。

煽動意圖最高監禁7年

今次是23條今年3月實施後,警方國安處公布的首宗拘捕行動。港府今年3月將煽動意圖納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並將最高刑罰上調至監禁7年。在23條生效前,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由《刑事罪行條例》規管,初犯者最高刑罰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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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平台留《願榮光》或被當協助散播 奉勸「好自為之」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6%b9%af%e5%ae%b6%e9%a9%8a%ef%bc%9a%e5%b9%b3%e5%8f%b0%e7%95%99%e3%80%8a%e9%a1%98%e6%a6%ae%e5%85%89%e3%80%8b%e6%88%96%e8%a2%ab%e7%95%b6%e5%8d%94%e5%8a%a9%e6%95%a3%e6%92%ad-%e5%a5%89%e5%8b%b8%e3%80%8c/ Thu, 09 May 2024 11:03:23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30774 湯家驊:平台不下架《願榮光》或被當協助散播 電腦私藏歌曲不違禁令,設為手機鈴聲最好改 林定國:政府將要求Google移除相關內容 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被拒後,上訴得直,周三(5月8日)獲批臨時禁制令。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周四(5月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若相關平台不將歌曲下架,會招惹嫌疑有意圖協助他人散播,有機會違反禁令,又奉勸相關平台「好自為之」。 湯家驊又強調,今次禁令限制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內的活動,平台技術上只要讓被禁止的歌曲無法在香港下載或瀏覽即可,若有人藉VPN以至黑客入侵等極端手段在香港取得歌曲並作散播時,他認為難以避免,「有盡力避免,不讓人予取予攜,已經尊重了法庭命令。」 設為手機鈴聲 坐車突響或違禁令 湯家驊解釋,禁制令禁制與歌曲有關的四種特定行為,並非禁制歌曲本身。「你唔會因為有首歌放喺電腦度,警察就破門入屋拉你去坐監。」不過,他認為市民有責任避免公開被其他人聽到,若有市民將該歌曲設為手機鈴聲,應立即更改,如果乘坐交通工具時突然響起,很多人會聽到,已屬公開播放類別,或違禁令。 根據上訴庭頒下的臨時禁制令,訂明4項指明刑事行為,包括 1.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及/或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及/或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且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前提: (i)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以及在能構成上述煽動的情況下;或 (ii)《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3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尤其是主張把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 2.以前述任何散播方式,從而失實表述該歌曲就香港特區而言為國歌;或意指香港特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自身的國歌,及意圖侮辱國歌;或 3.故意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第1或2項所列明的行為;或 4.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第1或2項所列明的行為。 林定國:政府將要求Google移除內容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三回應上訴結果,他指政府下一步當然會依據法庭的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進行溝通,請求或要求他們依據法庭禁制令的要求,移除相關內容。他又點名Google,指公司有清晰政策稱會尊重法庭的判决、尊重當地的法律,如有違法情況會依循要求移除相關內容,他又稱香港市民期望相關網絡供應商「言而有信、言出必行」。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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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湯家驊:平台不下架《願榮光》或被當協助散播
  • 電腦私藏歌曲不違禁令,設為手機鈴聲最好改
  • 林定國:政府將要求Google移除相關內容
律政司就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被拒後,上訴得直,周三(5月8日)獲批臨時禁制令。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周四(5月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若相關平台不將歌曲下架,會招惹嫌疑有意圖協助他人散播,有機會違反禁令,又奉勸相關平台「好自為之」。

湯家驊又強調,今次禁令限制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內的活動,平台技術上只要讓被禁止的歌曲無法在香港下載或瀏覽即可,若有人藉VPN以至黑客入侵等極端手段在香港取得歌曲並作散播時,他認為難以避免,「有盡力避免,不讓人予取予攜,已經尊重了法庭命令。」

設為手機鈴聲 坐車突響或違禁令

湯家驊解釋,禁制令禁制與歌曲有關的四種特定行為,並非禁制歌曲本身。「你唔會因為有首歌放喺電腦度,警察就破門入屋拉你去坐監。」不過,他認為市民有責任避免公開被其他人聽到,若有市民將該歌曲設為手機鈴聲,應立即更改,如果乘坐交通工具時突然響起,很多人會聽到,已屬公開播放類別,或違禁令。

根據上訴庭頒下的臨時禁制令,訂明4項指明刑事行為,包括

1.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及/或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及/或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且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前提:

(i)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以及在能構成上述煽動的情況下;或

(ii)《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3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尤其是主張把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

2.以前述任何散播方式,從而失實表述該歌曲就香港特區而言為國歌;或意指香港特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自身的國歌,及意圖侮辱國歌;或

3.故意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第1或2項所列明的行為;或

4.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第1或2項所列明的行為。

林定國:政府將要求Google移除內容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周三回應上訴結果,他指政府下一步當然會依據法庭的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進行溝通,請求或要求他們依據法庭禁制令的要求,移除相關內容。他又點名Google,指公司有清晰政策稱會尊重法庭的判决、尊重當地的法律,如有違法情況會依循要求移除相關內容,他又稱香港市民期望相關網絡供應商「言而有信、言出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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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煽動案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 一致裁定沒超出檢控期限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9%a6%99%e6%b8%af/%e9%bb%8e%e6%99%ba%e8%8b%b1%e8%a2%ab%e6%8e%a7%e7%85%bd%e5%8b%95%e6%a1%88-3%e5%90%8d%e5%9c%8b%e5%ae%89%e6%b3%95%e6%8c%87%e5%ae%9a%e6%b3%95%e5%ae%98-%e4%b8%80%e8%87%b4%e8%a3%81%e5%ae%9a%e6%b2%92/ Fri, 22 Dec 2023 19:07:00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6344 香港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李素蘭周五(12月22日)裁定,當局起訴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提出檢控的時間沒超出法律規定期限。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行只可在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辯方就此提出質疑指控方超出檢控時限4天;控方反駁法庭程序何時開始,視乎法庭何時收到控方提交的檢控文件。3名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 黎智英及其經營的3間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與《香港國安法》有關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自周一(12月18日)起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此案,並首先處理煽動刊物罪的法律程序爭議,原因是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在庭上質疑當局提出相關指控的時間已超越檢控期限。 這宗控罪屬刑事案件,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行只可在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控方就此提出質疑,本案最後一篇涉案文章於2021年6月24日發表,檢控最後期限理應是同年12月24日;但控方12月28日才加控煽動罪,已超出檢控時限4天。 控方反駁,法庭程序何時開始,視乎法庭何時收到控方提交的檢控文件,而他們於2021年12月13日提交,因此不認同已超出檢控期限。 到周五早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法官續指,控方2021年12月13日去信法院提出相關檢控,法院翌日收到信件,該項煽動罪的檢控在當時已開始。 法庭下周休庭,預定明年1月2日再開庭審理這宗案件。 除上述案件,黎智英在其他案件中也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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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李素蘭周五(12月22日)裁定,當局起訴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提出檢控的時間沒超出法律規定期限。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行只可在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辯方就此提出質疑指控方超出檢控時限4天;控方反駁法庭程序何時開始,視乎法庭何時收到控方提交的檢控文件。3名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

黎智英及其經營的3間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與《香港國安法》有關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自周一(12月18日)起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此案,並首先處理煽動刊物罪的法律程序爭議,原因是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在庭上質疑當局提出相關指控的時間已超越檢控期限。

這宗控罪屬刑事案件,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行只可在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控方就此提出質疑,本案最後一篇涉案文章於2021年6月24日發表,檢控最後期限理應是同年12月24日;但控方12月28日才加控煽動罪,已超出檢控時限4天。

控方反駁,法庭程序何時開始,視乎法庭何時收到控方提交的檢控文件,而他們於2021年12月13日提交,因此不認同已超出檢控期限。

到周五早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法官續指,控方2021年12月13日去信法院提出相關檢控,法院翌日收到信件,該項煽動罪的檢控在當時已開始。

法庭下周休庭,預定明年1月2日再開庭審理這宗案件。

除上述案件,黎智英在其他案件中也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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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警嘲殉職水警林婉儀 「抵死」  煽動罪成囚10月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5%89%8d%e7%94%b7%e8%ad%a6%e5%98%b2%e6%ae%89%e8%81%b7%e6%b0%b4%e8%ad%a6%e6%9e%97%e5%a9%89%e5%84%80-%e3%80%8c%e6%8a%b5%e6%ad%bb%e3%80%8d%e3%80%80-%e7%85%bd%e5%8b%95%e7%bd%aa%e6%88%90%e5%9b%9a10/ Mon, 20 Mar 2023 14:29:22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10578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 2021年9月在在沙洲對開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失蹤,其遺體事後被尋回。一名時任男警被指在Facebook稱林婉儀「抵死」、「狗官死一個點夠」,煽動罪成,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 10 個月。 被告崔駿民、現年28歲,案發時任職警察。他被指於2021年9月,在「香港警察」Facebook發佈「水記女幫板應該死左喇」、「不過係抵死」等留言,又轉發與林婉儀失蹤的報道,表示「最好就死撚埋啦」、「希望有得認魚啦」、「狗官死一個點夠」,被控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表示,「狗」一字在反修例期間被廣泛使用,雖然案發時已實施港區《國安法》,社會氣氛漸趨緩和,但被告的行為令市民對警方的敵對情緒一觸即發。 裁判官又指被告刻意揭露自己警察的身分,增加可信性、煽動效果,打擊警方公信力,罪行嚴重,加上被告無悔意,故判其監禁10個月。 案件編號:WKCC4617/2021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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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 2021年9月在在沙洲對開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失蹤,其遺體事後被尋回。一名時任男警被指在Facebook稱林婉儀「抵死」、「狗官死一個點夠」,煽動罪成,周一(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 10 個月。

被告崔駿民、現年28歲,案發時任職警察。他被指於2021年9月,在「香港警察」Facebook發佈「水記女幫板應該死左喇」、「不過係抵死」等留言,又轉發與林婉儀失蹤的報道,表示「最好就死撚埋啦」、「希望有得認魚啦」、「狗官死一個點夠」,被控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表示,「狗」一字在反修例期間被廣泛使用,雖然案發時已實施港區《國安法》,社會氣氛漸趨緩和,但被告的行為令市民對警方的敵對情緒一觸即發。

裁判官又指被告刻意揭露自己警察的身分,增加可信性、煽動效果,打擊警方公信力,罪行嚴重,加上被告無悔意,故判其監禁10個月。

案件編號:WKCC46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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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搜隱世市集拘捕至少6人 消息:涉售賣反送中書籍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9%a6%99%e6%b8%af/%e5%9c%8b%e5%ae%89%e8%99%95%e6%90%9c%e9%9a%b1%e4%b8%96%e5%b8%82%e9%9b%86%e6%8b%98%e6%8d%95%e8%87%b3%e5%b0%916%e4%ba%ba%e3%80%80%e6%b6%88%e6%81%af%ef%bc%9a%e6%b6%89%e5%94%ae%e8%b3%a3%e5%8f%8d%e9%80%81/ Tue, 17 Jan 2023 13:34:56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4061 警方國安處及海關今日(17日)傍晚突擊旺角「隱世市集」,拘捕至少六人,懷疑有人在攤檔售賣違反國安法的書籍。 被捕的3男3女,年齡介乎18至62歲,涉干犯「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罪,涉嫌發佈煽動刊物。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懷疑有人在市集內出售一本記錄反送中運動的「圖文簡錄」。 「#隱世市集」位於旺角銀城廣場地下,由「#良之聯盟」和「 #夠薑媒體」主辦,由去年12月2日開始,計劃開放至本月30日,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胡志偉同尹兆堅團隊亦有出售襟章、福袋等。 據傳媒報道,警方撿走的證物包括印有安心出行紅碼的T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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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及海關今日(17日)傍晚突擊旺角「隱世市集」,拘捕至少六人,懷疑有人在攤檔售賣違反國安法的書籍。

被捕的3男3女,年齡介乎18至62歲,涉干犯「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罪,涉嫌發佈煽動刊物。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懷疑有人在市集內出售一本記錄反送中運動的「圖文簡錄」。

「#隱世市集」位於旺角銀城廣場地下,由「#良之聯盟」和「 #夠薑媒體」主辦,由去年12月2日開始,計劃開放至本月30日,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胡志偉同尹兆堅團隊亦有出售襟章、福袋等。

據傳媒報道,警方撿走的證物包括印有安心出行紅碼的T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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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員發布過百帖文認煽動罪 官:極強滲透、傳播力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9%80%9f%e9%81%9e%e5%93%a1%e7%99%bc%e5%b8%83%e9%81%8e%e7%99%be%e5%b8%96%e6%96%87%e8%aa%8d%e7%85%bd%e5%8b%95%e7%bd%aa-%e5%ae%98%ef%bc%9a%e6%a5%b5%e5%bc%b7%e6%bb%b2%e9%80%8f%e3%80%81%e5%82%b3%e6%92%ad/ Fri, 06 Jan 2023 17:00:41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3235 一名 42歲的速遞員,被指去年1月起在社交平台多次發布煽動言論,宣揚香港及中國地方獨立、鼓勵其他人效法刺警男子梁健輝等。他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星期四(1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發布的帖文有極強滲透和傳播力,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須判阻嚇性刑罰防止再有同類的煽動行為。 官:煽動手法極強滲透、傳播力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在Facebook、Instagram及Twitter 擁有4 個帳戶、有一百至四百個追蹤者。被告共發表113項煽動陳述或相片,內容針對國家領導人、國旗國歌、政府部門和警察等,亦有宣揚香港及中國地方獨立、鼓勵其他人效法刺警男子梁健輝、主張衝上街頭、不遵守防疫規例等。 蘇惠德指,被告發布的帖文容許公眾瀏覽,具持續性和永久性,而且 煽動的手法有極強滲透和傳播力,犯案長達近兩年。而且被告不只是轉載帖文,而是親自撰寫,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須判阻嚇性的刑罰,防止再有同類的煽動行為,終判監8個月。 被告涉發布「光時」、「香港獨立」口號  42歲的王俊傑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情指,被告涉在4個不同的社交平台帳戶上,發布煽動性言論、照片、影片或圖片。包括侮辱中國國家主席、國旗,稱警員為「黑警」等,亦形容指天文台是「收黑錢」。 被告亦涉嫌發布「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和「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的口號,用「革命」、「起義」、「反抗」等字眼,在7.21、8.31等特別日子鼓勵其他人上街,「繼承梁健輝烈士未竟之功」。 案件編號:WKCC43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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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圖片

一名 42歲的速遞員,被指去年1月起在社交平台多次發布煽動言論,宣揚香港及中國地方獨立、鼓勵其他人效法刺警男子梁健輝等。他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星期四(1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發布的帖文有極強滲透和傳播力,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須判阻嚇性刑罰防止再有同類的煽動行為。

官:煽動手法極強滲透、傳播力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在Facebook、Instagram及Twitter 擁有4 個帳戶、有一百至四百個追蹤者。被告共發表113項煽動陳述或相片,內容針對國家領導人、國旗國歌、政府部門和警察等,亦有宣揚香港及中國地方獨立、鼓勵其他人效法刺警男子梁健輝、主張衝上街頭、不遵守防疫規例等。

蘇惠德指,被告發布的帖文容許公眾瀏覽,具持續性和永久性,而且
煽動的手法有極強滲透和傳播力,犯案長達近兩年。而且被告不只是轉載帖文,而是親自撰寫,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須判阻嚇性的刑罰,防止再有同類的煽動行為,終判監8個月。

被告涉發布「光時」、「香港獨立」口號 
42歲的王俊傑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情指,被告涉在4個不同的社交平台帳戶上,發布煽動性言論、照片、影片或圖片。包括侮辱中國國家主席、國旗,稱警員為「黑警」等,亦形容指天文台是「收黑錢」。

被告亦涉嫌發布「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和「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的口號,用「革命」、「起義」、「反抗」等字眼,在7.21、8.31等特別日子鼓勵其他人上街,「繼承梁健輝烈士未竟之功」。

案件編號:WKCC43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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