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運騰 Archives - 棱角媒體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tag/李運騰/ POINTS MEDIA Thu, 28 Dec 2023 12:42:11 +0000 zh-HK hourly 1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wp-content/uploads/2023/01/cropped-signal-2023-01-17-001847_002-32x32.png 李運騰 Archives - 棱角媒體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tag/李運騰/ 32 32 光城者案|涉計劃高院放置炸彈 3人認罪判囚2年半至6年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5%85%89%e5%9f%8e%e8%80%85%e6%a1%88%ef%bd%9c%e6%b6%89%e8%a8%88%e5%8a%83%e9%ab%98%e9%99%a2%e6%94%be%e7%bd%ae%e7%82%b8%e5%bd%88-3%e4%ba%ba%e8%aa%8d%e7%bd%aa%e5%88%a4%e5%9b%9a2%e5%b9%b4%e5%8d%8a/ Thu, 28 Dec 2023 12:42:11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6405 8名男女被指涉策劃於2021年在香港多處放置炸彈,被控《國安法》「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串謀導致爆炸罪」等,部分被告為抗爭組織「光城者」的成員。其中3人先後認罪,包括案中主腦、一名「賢學思政」前成員、及一名「光城者」成員,分別被判囚2年半至6年。案中另一名曾還柙約1年3個月的男被告,控方向法庭申請終止檢控程序獲批,是首位獲撤控的《國安法》被告。 案情指,8名被告曾策劃在高等法院、警察總部及政府大樓等公共設施放置炸彈。年紀最小,案發時只有17歲的何姓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被指為本案主腦,涉負責策劃和鼓勵其他人加入計劃,參與製作炸藥。《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雖然何行為未有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但不認同辯方指沒有造成人命傷亡的「恐怖活動罪」不能判多於10年監禁。他強調自己「寬容」,認為法庭不應重罰年輕人,因此以監禁10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何的證供幫助警方調查,加上認罪,判監6年。 另一被告為「賢學思政」前成員,現年23歲姓張,案發時為大學生,被指向何被告提供金錢資助及製作炸藥資訊等。他否認「串謀恐怖活動」罪,但承認一項《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李官指,考慮他參與計劃的時間較長,故以監禁8年為起點,加上他曾於證供中試圖淡化自己的角色,最終判監6年。 另一名現年21歲郭姓被告,案發時就讀中六,被指為「光城者」成員,涉介紹何被告及張被告認識及參與計劃。則被判監2年半。郭於2021年9月因涉另一宗與「光城者」有關案件,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她認罪後於教導所服刑至今。他最終被判監2年半,並獲撤銷教導所命令,即時執行監禁刑期。 李官判刑時表示,3名被告在社會運動前均為良好學生,受社會騷亂氣氛影響,輕易扭曲道德判斷,整個運動顯露腐敗性質,有機會令良好品格的人轉趨激進分子。他重申,雖然3名被告沒有案底,但法庭判刑時需考慮保護整體社會及具阻嚇性。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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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男女被指涉策劃於2021年在香港多處放置炸彈,被控《國安法》「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串謀導致爆炸罪」等,部分被告為抗爭組織「光城者」的成員。其中3人先後認罪,包括案中主腦、一名「賢學思政」前成員、及一名「光城者」成員,分別被判囚2年半至6年。案中另一名曾還柙約1年3個月的男被告,控方向法庭申請終止檢控程序獲批,是首位獲撤控的《國安法》被告。

案情指,8名被告曾策劃在高等法院、警察總部及政府大樓等公共設施放置炸彈。年紀最小,案發時只有17歲的何姓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被指為本案主腦,涉負責策劃和鼓勵其他人加入計劃,參與製作炸藥。《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雖然何行為未有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但不認同辯方指沒有造成人命傷亡的「恐怖活動罪」不能判多於10年監禁。他強調自己「寬容」,認為法庭不應重罰年輕人,因此以監禁10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何的證供幫助警方調查,加上認罪,判監6年。

另一被告為「賢學思政」前成員,現年23歲姓張,案發時為大學生,被指向何被告提供金錢資助及製作炸藥資訊等。他否認「串謀恐怖活動」罪,但承認一項《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李官指,考慮他參與計劃的時間較長,故以監禁8年為起點,加上他曾於證供中試圖淡化自己的角色,最終判監6年。

另一名現年21歲郭姓被告,案發時就讀中六,被指為「光城者」成員,涉介紹何被告及張被告認識及參與計劃。則被判監2年半。郭於2021年9月因涉另一宗與「光城者」有關案件,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她認罪後於教導所服刑至今。他最終被判監2年半,並獲撤銷教導所命令,即時執行監禁刑期。

李官判刑時表示,3名被告在社會運動前均為良好學生,受社會騷亂氣氛影響,輕易扭曲道德判斷,整個運動顯露腐敗性質,有機會令良好品格的人轉趨激進分子。他重申,雖然3名被告沒有案底,但法庭判刑時需考慮保護整體社會及具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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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煽動案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 一致裁定沒超出檢控期限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9%a6%99%e6%b8%af/%e9%bb%8e%e6%99%ba%e8%8b%b1%e8%a2%ab%e6%8e%a7%e7%85%bd%e5%8b%95%e6%a1%88-3%e5%90%8d%e5%9c%8b%e5%ae%89%e6%b3%95%e6%8c%87%e5%ae%9a%e6%b3%95%e5%ae%98-%e4%b8%80%e8%87%b4%e8%a3%81%e5%ae%9a%e6%b2%92/ Fri, 22 Dec 2023 19:07:00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6344 香港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李素蘭周五(12月22日)裁定,當局起訴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提出檢控的時間沒超出法律規定期限。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行只可在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辯方就此提出質疑指控方超出檢控時限4天;控方反駁法庭程序何時開始,視乎法庭何時收到控方提交的檢控文件。3名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 黎智英及其經營的3間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與《香港國安法》有關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自周一(12月18日)起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此案,並首先處理煽動刊物罪的法律程序爭議,原因是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在庭上質疑當局提出相關指控的時間已超越檢控期限。 這宗控罪屬刑事案件,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行只可在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控方就此提出質疑,本案最後一篇涉案文章於2021年6月24日發表,檢控最後期限理應是同年12月24日;但控方12月28日才加控煽動罪,已超出檢控時限4天。 控方反駁,法庭程序何時開始,視乎法庭何時收到控方提交的檢控文件,而他們於2021年12月13日提交,因此不認同已超出檢控期限。 到周五早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法官續指,控方2021年12月13日去信法院提出相關檢控,法院翌日收到信件,該項煽動罪的檢控在當時已開始。 法庭下周休庭,預定明年1月2日再開庭審理這宗案件。 除上述案件,黎智英在其他案件中也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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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李素蘭周五(12月22日)裁定,當局起訴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提出檢控的時間沒超出法律規定期限。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行只可在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辯方就此提出質疑指控方超出檢控時限4天;控方反駁法庭程序何時開始,視乎法庭何時收到控方提交的檢控文件。3名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

黎智英及其經營的3間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與《香港國安法》有關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自周一(12月18日)起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此案,並首先處理煽動刊物罪的法律程序爭議,原因是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在庭上質疑當局提出相關指控的時間已超越檢控期限。

這宗控罪屬刑事案件,依據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行只可在犯罪後6個月內作出檢控,控方就此提出質疑,本案最後一篇涉案文章於2021年6月24日發表,檢控最後期限理應是同年12月24日;但控方12月28日才加控煽動罪,已超出檢控時限4天。

控方反駁,法庭程序何時開始,視乎法庭何時收到控方提交的檢控文件,而他們於2021年12月13日提交,因此不認同已超出檢控期限。

到周五早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控方是在檢控時效屆滿前提出檢控,不接納辯方提出控罪已過檢控時效的質疑。法官續指,控方2021年12月13日去信法院提出相關檢控,法院翌日收到信件,該項煽動罪的檢控在當時已開始。

法庭下周休庭,預定明年1月2日再開庭審理這宗案件。

除上述案件,黎智英在其他案件中也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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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不設陪審團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9%bb%8e%e6%99%ba%e8%8b%b1%e6%a1%88%ef%bd%9c%e7%94%b13%e4%bd%8d%e3%80%8a%e5%9c%8b%e5%ae%89%e6%b3%95%e3%80%8b%e6%8c%87%e5%ae%9a%e6%b3%95%e5%ae%98%e5%af%a9%e7%90%86-%e4%b8%8d%e8%a8%ad%e9%99%aa%e5%af%a9/ Mon, 18 Dec 2023 17:50:55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6109 「黎智英案」周一(18日)開審,黎智英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案件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而且不設陪審團,最高刑罰可被判囚十年或以上,甚至終身監禁。《棱角》整合3名法官曾審理或參與,及正在審理其他有關國安法的案件紀錄。 杜麗冰是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曾於2021年3月,審理「47人初選案」其中5名被告的保釋覆核。覆核申請由律政司提出,包括譚文豪、郭家麒、鄭達鴻、彭卓棋及柯耀林。杜官最後以「有充足理由相信二人會在保釋期間作出危害國安行為」為由,最終撤銷譚文豪及郭家麒的保釋,二人須繼續還柙。 2019年11月「反修例運動」期間,於上水北區大會堂附近,有兩批政見不同人士互掟磚頭,期間一名七旬男子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被告經審訊後,由陪審團裁定誤殺及有意圖傷人罪名不成立,但暴動罪成。當時裁判官杜麗冰判處二人監禁5年半。 杜官曾表揚,當日上前清理路障的市民是「無名英雄」(unsung heroes),及讚揚參與調查的警員花數以千計小時查案,「可稱得上是亞洲,甚至世界最佳」。 李素蘭同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原名Hon D’Almada Remedios J,出生於葡籍家庭。「黎智英案」及有關《蘋果日報》3間公司的案件,是李官首宗處理的《國安法》案件。今年5月,黎智英代表律師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李官連同法官杜麗冰及李運騰一致駁回申請。 李運騰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曾公開表示律政司司長是唯一一人,決定涉《國安法》案件是否採用陪審團。李運騰同時處理「光城者案」及「47人初選案」。其中在「47人初選案」中,李曾多次與被告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就字眼爭論,例如有關民主派是否屬「在野」、立法會議員行使監察權等。李官亦多次打斷何的答辯,何則表示「我答錯一隻字可以坐多十幾年」,為自己爭取發言機會。而「光城者案」則於本月28日再訊。 上月,美國跨黨派國會議員提案,要求制裁49名香港官員及《國安法》指定法官,名單包括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3人。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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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周一(18日)開審,黎智英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案件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而且不設陪審團,最高刑罰可被判囚十年或以上,甚至終身監禁。《棱角》整合3名法官曾審理或參與,及正在審理其他有關國安法的案件紀錄。

杜麗冰是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曾於2021年3月,審理「47人初選案」其中5名被告的保釋覆核。覆核申請由律政司提出,包括譚文豪、郭家麒、鄭達鴻、彭卓棋及柯耀林。杜官最後以「有充足理由相信二人會在保釋期間作出危害國安行為」為由,最終撤銷譚文豪及郭家麒的保釋,二人須繼續還柙。

2019年11月「反修例運動」期間,於上水北區大會堂附近,有兩批政見不同人士互掟磚頭,期間一名七旬男子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被告經審訊後,由陪審團裁定誤殺及有意圖傷人罪名不成立,但暴動罪成。當時裁判官杜麗冰判處二人監禁5年半。

杜官曾表揚,當日上前清理路障的市民是「無名英雄」(unsung heroes),及讚揚參與調查的警員花數以千計小時查案,「可稱得上是亞洲,甚至世界最佳」。

李素蘭同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原名Hon D’Almada Remedios J,出生於葡籍家庭。「黎智英案」及有關《蘋果日報》3間公司的案件,是李官首宗處理的《國安法》案件。今年5月,黎智英代表律師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李官連同法官杜麗冰及李運騰一致駁回申請。

李運騰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曾公開表示律政司司長是唯一一人,決定涉《國安法》案件是否採用陪審團。李運騰同時處理「光城者案」及「47人初選案」。其中在「47人初選案」中,李曾多次與被告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就字眼爭論,例如有關民主派是否屬「在野」、立法會議員行使監察權等。李官亦多次打斷何的答辯,何則表示「我答錯一隻字可以坐多十幾年」,為自己爭取發言機會。而「光城者案」則於本月28日再訊。

上月,美國跨黨派國會議員提案,要求制裁49名香港官員及《國安法》指定法官,名單包括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3人。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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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三名指定法官一致駁回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9%bb%8e%e6%99%ba%e8%8b%b1%e6%a1%88-%e8%be%af%e6%96%b9%e7%94%b3%e8%ab%8b%e6%b0%b8%e4%b9%85%e7%b5%82%e6%ad%a2%e8%81%86%e8%a8%8a-%e4%b8%89%e5%90%8d%e6%8c%87%e5%ae%9a%e6%b3%95%e5%ae%98%e4%b8%80/ Mon, 29 May 2023 19:06:02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1539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案件現押後至今年 9 月開審。辯方早前質疑指定法官安排欠透明度、Tim Owen被拒代表其抗辯,損害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權利,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高等法院原訟庭周一(29日)頒布裁決,三名指定法官一致駁回黎智英一方申請。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周一(29日)頒布裁決,一致駁回黎智英一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判詞指,經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法庭拒絕接納辯方提出有關指定法官安排不透明一理據。判詞稱,司法人員的任命,均經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而委員會是獨立諮詢機構,「故此行政長官在誰人可獲任命為指定法官一事上並沒有絕對決定權。」 此外,判詞指《國安法》的整體立法原意,是要與《基本法》並行一致,「以為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提供充分保障」;法庭聆訊一般會公開進行,裁決理由會公開宣佈,被告即使被定罪,也可提出上訴。 三名法官認為,辯方未能提出足夠理據,證明指定法官制度的確會對被告造成實際的偏頗,認為即使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被告仍能獲得公平審訊。 法官又在判詞中反駁,不同意辯方所指國安法審訊下司法權及行政權分立蕩然無存的說法,亦不認同案件有濫用程序或有違公義的情況。 判詞續指,鑑於案中罪行的性質及程度嚴重,被告選擇大律師的權利並非絕對權利(absolute right),Tim Owen 在港不具全面執業資格,加上被告仍能獲本地大律師所提供的服務,法庭認為被告仍能獲得公平審訊。 判詞又指,沒有證據證明國安委就黎智英聘任 Tim Owen 一事的處理上有不真誠行事(bad faith),故在衡量雙方理據後,認為案件明顯應該繼續進行審訊,駁回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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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案件現押後至今年 9 月開審。辯方早前質疑指定法官安排欠透明度、Tim Owen被拒代表其抗辯,損害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權利,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高等法院原訟庭周一(29日)頒布裁決,三名指定法官一致駁回黎智英一方申請。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周一(29日)頒布裁決,一致駁回黎智英一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判詞指,經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法庭拒絕接納辯方提出有關指定法官安排不透明一理據。判詞稱,司法人員的任命,均經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而委員會是獨立諮詢機構,「故此行政長官在誰人可獲任命為指定法官一事上並沒有絕對決定權。」

此外,判詞指《國安法》的整體立法原意,是要與《基本法》並行一致,「以為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提供充分保障」;法庭聆訊一般會公開進行,裁決理由會公開宣佈,被告即使被定罪,也可提出上訴。

三名法官認為,辯方未能提出足夠理據,證明指定法官制度的確會對被告造成實際的偏頗,認為即使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被告仍能獲得公平審訊。

法官又在判詞中反駁,不同意辯方所指國安法審訊下司法權及行政權分立蕩然無存的說法,亦不認同案件有濫用程序或有違公義的情況。

判詞續指,鑑於案中罪行的性質及程度嚴重,被告選擇大律師的權利並非絕對權利(absolute right),Tim Owen 在港不具全面執業資格,加上被告仍能獲本地大律師所提供的服務,法庭認為被告仍能獲得公平審訊。

判詞又指,沒有證據證明國安委就黎智英聘任 Tim Owen 一事的處理上有不真誠行事(bad faith),故在衡量雙方理據後,認為案件明顯應該繼續進行審訊,駁回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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