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民族感情 Archives - 棱角媒體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tag/傷害民族感情/ POINTS MEDIA Tue, 05 Sep 2023 20:34:04 +0000 zh-HK hourly 1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wp-content/uploads/2023/01/cropped-signal-2023-01-17-001847_002-32x32.png 傷害民族感情 Archives - 棱角媒體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tag/傷害民族感情/ 32 32 全國人大審議治安管理處罰法 禁穿「傷害民族感情」服飾 曾有江蘇女穿和服被指涉尋釁滋事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4%b8%ad%e5%9c%8b/%e5%85%a8%e5%9c%8b%e4%ba%ba%e5%a4%a7%e5%af%a9%e8%ad%b0%e6%b2%bb%e5%ae%89%e7%ae%a1%e7%90%86%e8%99%95%e7%bd%b0%e6%b3%95-%e7%a6%81%e7%a9%bf%e3%80%8c%e5%82%b7%e5%ae%b3%e6%b0%91%e6%97%8f%e6%84%9f%e6%83%85/ Tue, 05 Sep 2023 20:34:04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1196 中國官方越管越多,近期公布兩項法規,明確要求一般人不得在公共場所穿著「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還要求中科院院士不得參加各類應酬活動,並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無關的學術意見。澎湃新聞報導,近9年後,新版的「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在8月公布;與舊版相比,新版增加了「禁止行為」章節,內容更嚴格、更具體。 這些禁止行為包括:禁止以院士名義參加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學部和學術團體、學術期刊以外活動;禁止參加各類應景性、應酬性活動;禁止參與設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學術活動場所;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等。 另外根據新華社,「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已在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9月30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草案」作出多處修改,增列了數種違反治安管理應予處罰的行為,包括考試作弊、組織領導傳銷、從事有損英雄烈士保護、以搶奪方向盤等方式妨礙公共交通工具駕駛、升放攜帶明火的孔明燈、高空拋物、無人機在未獲許可情況下飛行等。 財新網指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如何處罰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2006年從條例轉變為法律,2012年曾作出部分修改,但這次是該法實施17年來的一次大修。 該法修訂草案的第34條針對與英雄烈士和中華民族精神有關的破壞行為訂出罰則,其中包括「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等表述。 對應罰則方面,當局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人民幣以上3,0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併處5,0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修訂中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並未說明何謂「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去年8月在江蘇省蘇州市,一名中國女子穿和服拍照,結果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帶走,質疑其穿和服的打扮是「煽動民族仇恨」。事件在網上曝光後,曾引起許多爭議。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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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越管越多,近期公布兩項法規,明確要求一般人不得在公共場所穿著「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還要求中科院院士不得參加各類應酬活動,並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無關的學術意見。澎湃新聞報導,近9年後,新版的「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在8月公布;與舊版相比,新版增加了「禁止行為」章節,內容更嚴格、更具體。

這些禁止行為包括:禁止以院士名義參加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學部和學術團體、學術期刊以外活動;禁止參加各類應景性、應酬性活動;禁止參與設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學術活動場所;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等。

另外根據新華社,「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已在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9月30日前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草案」作出多處修改,增列了數種違反治安管理應予處罰的行為,包括考試作弊、組織領導傳銷、從事有損英雄烈士保護、以搶奪方向盤等方式妨礙公共交通工具駕駛、升放攜帶明火的孔明燈、高空拋物、無人機在未獲許可情況下飛行等。

財新網指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如何處罰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2006年從條例轉變為法律,2012年曾作出部分修改,但這次是該法實施17年來的一次大修。

該法修訂草案的第34條針對與英雄烈士和中華民族精神有關的破壞行為訂出罰則,其中包括「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等表述。

對應罰則方面,當局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人民幣以上3,0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併處5,0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

修訂中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並未說明何謂「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去年8月在江蘇省蘇州市,一名中國女子穿和服拍照,結果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為由帶走,質疑其穿和服的打扮是「煽動民族仇恨」。事件在網上曝光後,曾引起許多爭議。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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