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Archives - 棱角媒體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tag/上訴/ POINTS MEDIA Mon, 16 Dec 2024 12:05:24 +0000 zh-HK hourly 1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wp-content/uploads/2023/01/cropped-signal-2023-01-17-001847_002-32x32.png 上訴 Archives - 棱角媒體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tag/上訴/ 32 32 47人案|梁國雄被判監6年9個月 就定罪刑期提上訴 至今13人提上訴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47%e4%ba%ba%e6%a1%88%ef%bd%9c%e6%a2%81%e5%9c%8b%e9%9b%84%e8%a2%ab%e5%88%a4%e7%9b%a36%e5%b9%b49%e5%80%8b%e6%9c%88-%e5%b0%b1%e5%ae%9a%e7%bd%aa%e5%88%91%e6%9c%9f%e6%8f%90%e4%b8%8a%e8%a8%b4-%e8%87%b3/ Mon, 16 Dec 2024 12:05:24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35115 初選47人案,梁國雄提出上訴 官引社民連決議文裁定梁罪成,判監6年9個月 至今累計13人提出上訴 民主派初選47人案,45名罪成被告在11月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本周一(12月16日)高院資料顯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6年9個月的梁國雄,亦提出上訴,至今累計13人提出上訴。 除了梁國雄,提出刑期上訴的其餘 12 人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當中譚為目前唯一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他只就刑期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未有聆訊日期。 當初不認罪接受審判的14人,目前只有施德來及柯耀林沒有提出上訴。 官引社民連決議文裁定梁罪成 梁國雄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他案發時為立法會前議員、社民連副主席,審訊時選擇不作供。 法官裁決時引述社民連於 2020 年 5 月發表的〈爭奪全面否決權持續不斷抗暴政 — 社會民主連線回應當前香港政治形勢變化的決議文〉,指社民連立場有變,文章表明「檢視過去立場,擬訂最新策略」、「與港人共同對抗中共暴政」,裁定梁知悉涉案謀劃。 法官又指,梁作為前立法會議員,必然知道重複否決預算案會造成的後果,會對政府運作造成嚴重影響,於是裁定他罪成,判囚6年9個月。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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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選47人案,梁國雄提出上訴
  • 官引社民連決議文裁定梁罪成,判監6年9個月
  • 至今累計13人提出上訴
民主派初選47人案,45名罪成被告在11月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本周一(12月16日)高院資料顯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6年9個月的梁國雄,亦提出上訴,至今累計13人提出上訴。

除了梁國雄,提出刑期上訴的其餘 12 人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當中譚為目前唯一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他只就刑期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未有聆訊日期。

當初不認罪接受審判的14人,目前只有施德來及柯耀林沒有提出上訴。

官引社民連決議文裁定梁罪成

梁國雄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他案發時為立法會前議員、社民連副主席,審訊時選擇不作供。

法官裁決時引述社民連於 2020 年 5 月發表的〈爭奪全面否決權持續不斷抗暴政 — 社會民主連線回應當前香港政治形勢變化的決議文〉,指社民連立場有變,文章表明「檢視過去立場,擬訂最新策略」、「與港人共同對抗中共暴政」,裁定梁知悉涉案謀劃。

法官又指,梁作為前立法會議員,必然知道重複否決預算案會造成的後果,會對政府運作造成嚴重影響,於是裁定他罪成,判囚6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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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搶槍案囚6年 「熊仔餅」放棄上訴 胡子鍵續上訴擇日審理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8%a5%bf%e7%81%a3%e6%b2%b3%e6%90%b6%e6%a7%8d%e6%a1%88%e5%9b%9a6%e5%b9%b4-%e3%80%8c%e7%86%8a%e4%bb%94%e9%a4%85%e3%80%8d%e6%94%be%e6%a3%84%e4%b8%8a%e8%a8%b4-%e8%83%a1%e5%ad%90%e9%8d%b5%e7%ba%8c/ Tue, 26 Mar 2024 14:12:34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9559 「熊仔餅」搶槍阻差辦公案罪成囚6年,今放棄上訴 胡子鍵續上訴企圖搶劫罪,彭官:案件需再排期 法官謝沈智慧原審指被告傷勢「咎由自取」 胡子鍵最快2026年8月獲釋 綽號「熊仔餅」的21歲男生周柏均,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遭警員開槍射中右腹,周連同中學同學胡子鍵(19歲)被指企圖搶警槍,經審訊被裁定企圖搶劫、阻差辦公罪成,周另再被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各被判囚6年。二人早前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二(3月26日)召開聆訊,惟周今早表明放棄上訴,向法庭撤回相關申請,獲法官彭偉昌批准。 兩名上訴人為「熊仔餅」周柏均和胡子鍵。法官謝沈智慧於2022年8月裁定周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及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3罪成立,胡則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罪成。法官在裁決中指,周柏均當時對警員步步進逼,以致警員除了用槍外,別無他法,故警員用槍是完全合理。二人於同年11月各被判監6年。 在原審時,辯方求情指周柏均因中槍導致肝、腎及腰椎嚴重受傷,並需要切除部分肝、膽及腎,在手術後亦出現腸黏連後遺症,另因腰椎的傷而不能久站;胡子鍵則患創傷後壓力症及抑鬱症。不過法官在判刑時指,兩人以「惡霸」姿態上前欺負警員,公然挑戰警方權力,而被告的傷勢是咎由自取,不構成求情因素。 胡子鍵最快2026年8月獲釋 胡子鍵確認放棄就阻差辦公罪上訴,但仍會就企圖搶劫罪繼續上訴。彭官認為應予上訴庭三名法官處理,認為案件需再排期。彭官又問胡最早可於何時獲釋,其代表大律師指,胡最快於2026年8月服畢刑期,冀可安排早於該日子進行聆訊。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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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仔餅」搶槍阻差辦公案罪成囚6年,今放棄上訴
  • 胡子鍵續上訴企圖搶劫罪,彭官:案件需再排期
  • 法官謝沈智慧原審指被告傷勢「咎由自取」
  • 胡子鍵最快2026年8月獲釋
綽號「熊仔餅」的21歲男生周柏均,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遭警員開槍射中右腹,周連同中學同學胡子鍵(19歲)被指企圖搶警槍,經審訊被裁定企圖搶劫、阻差辦公罪成,周另再被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各被判囚6年。二人早前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二(3月26日)召開聆訊,惟周今早表明放棄上訴,向法庭撤回相關申請,獲法官彭偉昌批准。

兩名上訴人為「熊仔餅」周柏均和胡子鍵。法官謝沈智慧於2022年8月裁定周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及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3罪成立,胡則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罪成。法官在裁決中指,周柏均當時對警員步步進逼,以致警員除了用槍外,別無他法,故警員用槍是完全合理。二人於同年11月各被判監6年。

在原審時,辯方求情指周柏均因中槍導致肝、腎及腰椎嚴重受傷,並需要切除部分肝、膽及腎,在手術後亦出現腸黏連後遺症,另因腰椎的傷而不能久站;胡子鍵則患創傷後壓力症及抑鬱症。不過法官在判刑時指,兩人以「惡霸」姿態上前欺負警員,公然挑戰警方權力,而被告的傷勢是咎由自取,不構成求情因素。

胡子鍵最快2026年8月獲釋

胡子鍵確認放棄就阻差辦公罪上訴,但仍會就企圖搶劫罪繼續上訴。彭官認為應予上訴庭三名法官處理,認為案件需再排期。彭官又問胡最早可於何時獲釋,其代表大律師指,胡最快於2026年8月服畢刑期,冀可安排早於該日子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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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煽動案上訴|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囚40個月 快必定罪及刑期上訴均被駁回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9%a6%96%e5%ae%97%e7%85%bd%e5%8b%95%e6%a1%88%e4%b8%8a%e8%a8%b4%ef%bd%9c%e7%99%bc%e8%a1%a8%e7%85%bd%e5%8b%95%e6%96%87%e5%ad%97%e7%ad%8911%e7%bd%aa%e6%88%90%e5%9b%9a40%e5%80%8b%e6%9c%88-%e5%bf%ab/ Thu, 07 Mar 2024 13:52:58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8920 快必定罪及刑期上訴均被駁回 上訴庭:煽動暴力意圖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 上訴庭:煽動罪無削弱言論自由 立場案押後裁決至快必上訴案結果30日內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2020年在街站叫喊「光時」、「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立,判囚40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並呈交一宗英國樞密院案例,爭議煽動罪應以煽動暴力為定罪門檻。上訴庭周四(3月7日)頒判詞,駁回譚的定罪及刑期上訴。 譚得志上訴時引用一個英國樞密院案例,提及煽動罪需證明煽動暴力或混亂的意圖。他強調該案例是普通法地區中,煽動罪最新和最權威的案例,該案例處理的千里達煽動罪條文,和本港的《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下的煽動罪相似,認為本港法院應採納,即煽動罪需證明煽動暴力的意圖。 惟上訴庭就該案例是否可用於詮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有所保留。上訴庭在判詞表示,經正確詮釋條文後,認為在普通法下煽動暴力意圖並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煽動意圖須依據特定法律框架和社會狀况作詮釋,對於譚得志一方引用的英國樞密院案例有所保留。上訴庭強調,煽動罪合符維護國家安全目的,「不見得任何人,包括譚得志這位強烈批評政府的社運人物,會因為煽動言論被施加的限制,負上不可接受的嚴苛責任」。 上訴庭又指,雖然煽動意圖的定義寬廣,但其定義能充分清楚表達,包括禁止使用帶有以下意圖的文字:(1)嚴重削弱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政府機關的合法性或權威;嚴重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或地位,及香港司法;(2)嚴重損害中港政府及香港居民之間的關係;以及嚴重損害香港居民之間的關係。 針對煽動罪限制言論自由是否合憲,上訴庭認為,煽動罪在社會利益和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平衡,不會抑制為促進社會發展的「公開坦誠對話及積極辯論」(open and frank dialogue and vigorous debate),亦沒有削弱言論自由的權利。本案而言,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有權裁定「光時」等口號具煽動性,上訴理據不成立,遂駁回定罪上訴。 上訴人為譚得志,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大律師譚俊傑和董皓哲代表。答辯人為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和彭寶琴審理。 「快必案」是回歸後首宗涉煽動罪上訴案,上訴庭判決對下級法院具約束力,預料影響一系列煽動案,尤其是煽動暴力是否必要的控罪元素。譚得志一方爭議,應以煽暴為定罪門檻,以符合普通法原則及保障言論自由;律政司則指非暴力行為可以危害國安,政府有需要維護國安。 立場案押後裁決至快必上訴案結果30日內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原定去年11月裁決,後來改就英國樞密院案例陳辭。法官郭偉健認為樞密院案例具說服力,加上「快必案」牽涉相同爭議,將裁決押後至「快必案」裁決的30日內。 至於另一宗案件,19歲被告被指在「連登」等網上平台發布「光時」及港獨口號等,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侮辱國歌國旗4罪,被判入教導所。他去年7月就定罪和刑罰上訴至高院,法官黎婉姬考慮案件有上訴理據與快必上訴案重疊,亦將案件押後至快必案宣判後再處理。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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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必定罪及刑期上訴均被駁回
  • 上訴庭:煽動暴力意圖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
  • 上訴庭:煽動罪無削弱言論自由
  • 立場案押後裁決至快必上訴案結果30日內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2020年在街站叫喊「光時」、「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立,判囚40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並呈交一宗英國樞密院案例,爭議煽動罪應以煽動暴力為定罪門檻。上訴庭周四(3月7日)頒判詞,駁回譚的定罪及刑期上訴。

譚得志上訴時引用一個英國樞密院案例,提及煽動罪需證明煽動暴力或混亂的意圖。他強調該案例是普通法地區中,煽動罪最新和最權威的案例,該案例處理的千里達煽動罪條文,和本港的《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下的煽動罪相似,認為本港法院應採納,即煽動罪需證明煽動暴力的意圖。

惟上訴庭就該案例是否可用於詮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有所保留。上訴庭在判詞表示,經正確詮釋條文後,認為在普通法下煽動暴力意圖並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煽動意圖須依據特定法律框架和社會狀况作詮釋,對於譚得志一方引用的英國樞密院案例有所保留。上訴庭強調,煽動罪合符維護國家安全目的,「不見得任何人,包括譚得志這位強烈批評政府的社運人物,會因為煽動言論被施加的限制,負上不可接受的嚴苛責任」。

上訴庭又指,雖然煽動意圖的定義寬廣,但其定義能充分清楚表達,包括禁止使用帶有以下意圖的文字:(1)嚴重削弱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政府機關的合法性或權威;嚴重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或地位,及香港司法;(2)嚴重損害中港政府及香港居民之間的關係;以及嚴重損害香港居民之間的關係。

針對煽動罪限制言論自由是否合憲,上訴庭認為,煽動罪在社會利益和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平衡,不會抑制為促進社會發展的「公開坦誠對話及積極辯論」(open and frank dialogue and vigorous debate),亦沒有削弱言論自由的權利。本案而言,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有權裁定「光時」等口號具煽動性,上訴理據不成立,遂駁回定罪上訴。

上訴人為譚得志,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大律師譚俊傑和董皓哲代表。答辯人為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和彭寶琴審理。

「快必案」是回歸後首宗涉煽動罪上訴案,上訴庭判決對下級法院具約束力,預料影響一系列煽動案,尤其是煽動暴力是否必要的控罪元素。譚得志一方爭議,應以煽暴為定罪門檻,以符合普通法原則及保障言論自由;律政司則指非暴力行為可以危害國安,政府有需要維護國安。

立場案押後裁決至快必上訴案結果30日內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原定去年11月裁決,後來改就英國樞密院案例陳辭。法官郭偉健認為樞密院案例具說服力,加上「快必案」牽涉相同爭議,將裁決押後至「快必案」裁決的30日內。

至於另一宗案件,19歲被告被指在「連登」等網上平台發布「光時」及港獨口號等,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侮辱國歌國旗4罪,被判入教導所。他去年7月就定罪和刑罰上訴至高院,法官黎婉姬考慮案件有上訴理據與快必上訴案重疊,亦將案件押後至快必案宣判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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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罪成 高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6%9e%97%e5%8d%93%e5%bb%b7%e6%8a%ab%e9%9c%b2%e6%b8%b8%e4%b9%83%e5%bc%b7%e5%8f%97%e6%9f%a5%e7%bd%aa%e6%88%90-%e9%ab%98%e9%99%a2%e8%a3%81%e5%ae%9a%e4%b8%8a%e8%a8%b4%e5%be%97%e7%9b%b4%e6%92%a4%e9%8a%b7/ Thu, 08 Feb 2024 11:15:29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7990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罪成,判囚4個月 高院今日(8日)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法官:林披露游因瀆職罪受查,不屬控罪範圍 法官:修例時並無覆蓋貪污罪行以外一般調查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三度在記者會上,披露721當晚帶隊進入南邊圍村調查的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被裁定3項「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成,判囚4個月。林卓廷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爭議當時披露游乃強是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所訂明的受賄賂罪行,故不屬控罪範圍,為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錯誤。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今日(8日)頒下判詞,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兼獲原審及上訴的訟費。目前林繼續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還押。 44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有正在進行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游乃強的身份,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1)。林否認控罪受審,2022年1月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 暫委法官游德康表示,上訴時律政司一方立場指應該廣義解讀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行條例,覆蓋沒有披露受查人因貪污罪行受查的情況,因此若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時,知悉游乃強正因貪污罪行受查的話,即使沒有如此言明,也干犯了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游官反駁指,原審裁判官並非如此理解律政司立場,原審裁判官理解其立場為林卓廷不應披露游乃強正因貪污罪行受查,由於林卓廷沒有如此披露,故原審裁判官必須裁定林卓廷罪脫。 游官縱觀條例英語措詞、立法歷史,包括1996年立法局會議紀錄、英國樞密院及上訴庭等相關案例,不同意律政司主張去廣義解讀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行條例,指出當時上訴庭回應確認廣義解讀不適用,若披露細節不是貪污罪行下的調查細節,披露者就沒有干犯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行。立法局1996年修訂條例,收窄了覆蓋範圍至貪污罪行,而草案委員會修例時並無覆蓋貪污罪行以外的一般調查。 因此游官總結指,不能如律政司般廣義解讀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行條例,必須解讀為所披露受調查人因貪污罪行受查,故無論主觀意圖還是客觀事實,林卓廷都沒有向公眾披露游乃強因貪污罪行受查身份,故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游官又補充,雖然接受林卓廷當時真誠相信社會需要知道721當日真相,但披露游乃強正被廉署調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事,絕非「公開一項對香港的公共秩序或安全的嚴重威脅」,林若認為事件涉「自己人查自己人」,就更應支持不受警務處處長管轄的廉署對游乃強調查。因為透過獨立監察機關的調查,公眾對調查結果將更有信心,香港的公共秩序或安全也因而得到保護。再者,林卓廷披露此事後,會導致當事人知悉自己受查,必定增加廉署調查和蒐證的難度,百害而無一利,故認為此並不構成合理辯解。 棱角編輯部 支持我們: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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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罪成,判囚4個月
  • 高院今日(8日)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 法官:林披露游因瀆職罪受查,不屬控罪範圍
  • 法官:修例時並無覆蓋貪污罪行以外一般調查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三度在記者會上,披露721當晚帶隊進入南邊圍村調查的警司游乃強被廉署調查,被裁定3項「披露受查人身份」罪成,判囚4個月。林卓廷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爭議當時披露游乃強是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所訂明的受賄賂罪行,故不屬控罪範圍,為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錯誤。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今日(8日)頒下判詞,裁定林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兼獲原審及上訴的訟費。目前林繼續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還押。

44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有正在進行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游乃強的身份,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1)。林否認控罪受審,2022年1月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

暫委法官游德康表示,上訴時律政司一方立場指應該廣義解讀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行條例,覆蓋沒有披露受查人因貪污罪行受查的情況,因此若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時,知悉游乃強正因貪污罪行受查的話,即使沒有如此言明,也干犯了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游官反駁指,原審裁判官並非如此理解律政司立場,原審裁判官理解其立場為林卓廷不應披露游乃強正因貪污罪行受查,由於林卓廷沒有如此披露,故原審裁判官必須裁定林卓廷罪脫。

游官縱觀條例英語措詞、立法歷史,包括1996年立法局會議紀錄、英國樞密院及上訴庭等相關案例,不同意律政司主張去廣義解讀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行條例,指出當時上訴庭回應確認廣義解讀不適用,若披露細節不是貪污罪行下的調查細節,披露者就沒有干犯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行。立法局1996年修訂條例,收窄了覆蓋範圍至貪污罪行,而草案委員會修例時並無覆蓋貪污罪行以外的一般調查。

因此游官總結指,不能如律政司般廣義解讀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行條例,必須解讀為所披露受調查人因貪污罪行受查,故無論主觀意圖還是客觀事實,林卓廷都沒有向公眾披露游乃強因貪污罪行受查身份,故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游官又補充,雖然接受林卓廷當時真誠相信社會需要知道721當日真相,但披露游乃強正被廉署調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事,絕非「公開一項對香港的公共秩序或安全的嚴重威脅」,林若認為事件涉「自己人查自己人」,就更應支持不受警務處處長管轄的廉署對游乃強調查。因為透過獨立監察機關的調查,公眾對調查結果將更有信心,香港的公共秩序或安全也因而得到保護。再者,林卓廷披露此事後,會導致當事人知悉自己受查,必定增加廉署調查和蒐證的難度,百害而無一利,故認為此並不構成合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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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受理拜登政府上訴 將就墮胎藥案裁決 勢成明年總統大選熱話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5%8a%a0%e6%8b%bf%e5%a4%a7-%e5%8c%97%e7%be%8e/%e7%be%8e%e6%9c%80%e9%ab%98%e6%b3%95%e9%99%a2%e5%8f%97%e7%90%86%e6%8b%9c%e7%99%bb%e6%94%bf%e5%ba%9c%e4%b8%8a%e8%a8%b4-%e5%b0%87%e5%b0%b1%e5%a2%ae%e8%83%8e%e8%97%a5%e6%a1%88%e8%a3%81%e6%b1%ba-%e5%8b%a2/ Thu, 14 Dec 2023 20:51:58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26032 美國最高法院接受拜登政府上訴,就放寬墮胎藥取得限制將行裁決,結果預計明年6月底前出爐;對支持墮胎權的現任總統拜登來說,勢將成明年大選熱門話題。綜合路透社與法新社報導,總部位於新奧爾良(New Orleans)的聯邦第5巡迴上訴法院(5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8月裁定,將對墮胎藥「美服培酮」(Mifepristone, RU486)的交付和分發方式祭出限制;美國最高法院周三(12月13日)受理拜登政府上訴。 白宮新聞秘書Karine Jean-Pierre在聲明中表示,政府將繼續捍衛婦女獲取生殖保健的機會;她譴責各州實施「極端和危險的墮胎禁令」,不僅危害婦女健康,還會使負責墮胎手術的醫師負上刑責。 這是自美國最高法院去年6月推翻憲法對墮胎權保障以來,最高法院審理的最重要相關案件;最高法院明年將就墮胎藥案進行口頭辯論,預計6月底前做出裁決,彼時距離總統大選還有4個多月,幾乎肯定成為選戰主要話題。 反墮胎組織正尋求禁用美服培酮,聲稱儘管這款藥物有長期使用紀錄,但並不安全。拜登政府在5月舉行的一場聽證會中主張,是否允許使用美服培酮,應由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決定,而FDA早在20多年前已批准使用此藥。 自美國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Roe v. Wade案、保障墮胎權的歷史性裁決,結束近50年來對墮胎的憲法保障後,已有10多個州禁止墮胎,其他州也提出嚴格限制。 墮胎維權團體Plan C表示,「我們希望法官在這宗毫無根據的案件中,維護FDA的科學專業,但就最高法院目前組成看來……情況似乎不妙」。 墮胎權料成美國2024年大選爭議話題,支持這項權利的民主黨籍總統拜登正尋求連任,而在共和黨提名戰中領先的前總統特朗普,則可能與拜登再度對決。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目前以6名保守派居多,而特朗普任期內指派的3名大法官,都支持推翻憲法保障的「墮胎權」。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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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接受拜登政府上訴,就放寬墮胎藥取得限制將行裁決,結果預計明年6月底前出爐;對支持墮胎權的現任總統拜登來說,勢將成明年大選熱門話題。綜合路透社與法新社報導,總部位於新奧爾良(New Orleans)的聯邦第5巡迴上訴法院(5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8月裁定,將對墮胎藥「美服培酮」(Mifepristone, RU486)的交付和分發方式祭出限制;美國最高法院周三(12月13日)受理拜登政府上訴。

白宮新聞秘書Karine Jean-Pierre在聲明中表示,政府將繼續捍衛婦女獲取生殖保健的機會;她譴責各州實施「極端和危險的墮胎禁令」,不僅危害婦女健康,還會使負責墮胎手術的醫師負上刑責。

這是自美國最高法院去年6月推翻憲法對墮胎權保障以來,最高法院審理的最重要相關案件;最高法院明年將就墮胎藥案進行口頭辯論,預計6月底前做出裁決,彼時距離總統大選還有4個多月,幾乎肯定成為選戰主要話題。

反墮胎組織正尋求禁用美服培酮,聲稱儘管這款藥物有長期使用紀錄,但並不安全。拜登政府在5月舉行的一場聽證會中主張,是否允許使用美服培酮,應由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決定,而FDA早在20多年前已批准使用此藥。

自美國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Roe v. Wade案、保障墮胎權的歷史性裁決,結束近50年來對墮胎的憲法保障後,已有10多個州禁止墮胎,其他州也提出嚴格限制。

墮胎維權團體Plan C表示,「我們希望法官在這宗毫無根據的案件中,維護FDA的科學專業,但就最高法院目前組成看來……情況似乎不妙」。

墮胎權料成美國2024年大選爭議話題,支持這項權利的民主黨籍總統拜登正尋求連任,而在共和黨提名戰中領先的前總統特朗普,則可能與拜登再度對決。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目前以6名保守派居多,而特朗普任期內指派的3名大法官,都支持推翻憲法保障的「墮胎權」。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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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車牌查冊案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各大新聞團體歡迎裁決 https://www.ls1.points-media.com/%e6%9c%80%e6%96%b0/%e8%94%a1%e7%8e%89%e7%8e%b2%e8%bb%8a%e7%89%8c%e6%9f%a5%e5%86%8a%e6%a1%88%e4%b8%8a%e8%a8%b4%e5%be%97%e7%9b%b4%e7%8d%b2%e6%92%a4%e9%8a%b7%e5%ae%9a%e7%bd%aa%e3%80%80%e5%90%84%e5%a4%a7%e6%96%b0%e8%81%9e/ Mon, 05 Jun 2023 07:43:58 +0000 https://points-media.com/?p=15784 2020年,時任香港電台旗下節目《鏗鏘集》編導的蔡玉玲因於製作有關元朗「7.21」事件的專題報道,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而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及罰款。蔡玉玲隨後上訴至終審法院,今日(6月5日)獲5名法官 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 案件始於2020年,當時蔡玉玲就該報導進行車牌查冊工作。其後她在同年11月被捕,並被控作出虛假陳述。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於2021年4月裁定蔡玉玲兩項罪名成立,並判處罰款6000元。成為本港首宗記者因車牌查冊而被定罪的案件。 蔡玉玲不服上訴,惟在去年11月遭原訟庭駁回。隨後,她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並獲得批准。終審法院於上月開審,並在今日作出裁決。終審法院裁定蔡玉玲涉及申請證明書用途的陳述並非虛假陳述,因此撤銷對她各項定罪。蔡玉玲對這一裁決表示滿意,認為這反映了法院再次肯定言論及新聞自由受到憲法保護的重要性。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也對這一裁決表示認同,並強調新聞工作者對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偵查報導是其職責所在。該協會呼籲有關當局釐清目前新聞界使用的查冊方式,包括車牌查冊等,並制定更清晰的指引,以確保新聞界能順利開展採訪工作。 香港記者協會亦對裁決表示歡迎,並指出此案反映業界面對的困境。記者查車牌以尋求真相卻被控虛假陳述罪成,不僅對傳媒工作者展開偵查報道構成重大阻礙,還削弱了傳媒在追求真相和監察的角色中的作用。該協會敦促政府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和新聞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另外,香港海外傳媒協會(HKMO)對終審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他們指出,在近年來的政治氛圍下,這樣的判決實屬罕見。這一裁決將使記者和傳媒工作者能夠繼續使用有效且合法的車輛登記搜查工具,有效監督政府、官員和社會。 新聞來源:港台新聞、庭刊、法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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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時任香港電台旗下節目《鏗鏘集》編導的蔡玉玲因於製作有關元朗「7.21」事件的專題報道,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而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及罰款。蔡玉玲隨後上訴至終審法院,今日(6月5日)獲5名法官 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

案件始於2020年,當時蔡玉玲就該報導進行車牌查冊工作。其後她在同年11月被捕,並被控作出虛假陳述。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於2021年4月裁定蔡玉玲兩項罪名成立,並判處罰款6000元。成為本港首宗記者因車牌查冊而被定罪的案件。

蔡玉玲不服上訴,惟在去年11月遭原訟庭駁回。隨後,她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並獲得批准。終審法院於上月開審,並在今日作出裁決。終審法院裁定蔡玉玲涉及申請證明書用途的陳述並非虛假陳述,因此撤銷對她各項定罪。蔡玉玲對這一裁決表示滿意,認為這反映了法院再次肯定言論及新聞自由受到憲法保護的重要性。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也對這一裁決表示認同,並強調新聞工作者對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偵查報導是其職責所在。該協會呼籲有關當局釐清目前新聞界使用的查冊方式,包括車牌查冊等,並制定更清晰的指引,以確保新聞界能順利開展採訪工作。

香港記者協會亦對裁決表示歡迎,並指出此案反映業界面對的困境。記者查車牌以尋求真相卻被控虛假陳述罪成,不僅對傳媒工作者展開偵查報道構成重大阻礙,還削弱了傳媒在追求真相和監察的角色中的作用。該協會敦促政府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和新聞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另外,香港海外傳媒協會(HKMO)對終審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他們指出,在近年來的政治氛圍下,這樣的判決實屬罕見。這一裁決將使記者和傳媒工作者能夠繼續使用有效且合法的車輛登記搜查工具,有效監督政府、官員和社會。

新聞來源:港台新聞、庭刊、法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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